常见问题
首页
关于我们
我们的服务
服务标准
服务流程
工厂能力建设
联系我们
资料下载
新闻资讯
服务品牌客户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服务范围
服务行业
服务地区
我们优势
招聘员工
我们的服务
产品检验
工厂评估
SLCP验证服务
服务价格
服务条款
服务标准
产品检验
质量体系审核
社会责任审核
工厂能力建设
供方自我管理
员工沟通程序
社会责任培训
Higg培训
新闻资讯
企业新闻
行业动态
首页
>>
常见问题
>>
查看详情
核准企业名称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2017-03-09 10:26:21
答:应注意:(1)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2)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4)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下列企业的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①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企业: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国务院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②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③外商投资企业。(5)名称中的行业表述用语应当与其主营业务一致;(6)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点击免费电话咨询:微信jiangc0019
老街腾龙公司负责人微信:7952161 电话:14769000378 粤ICP备2022027153号
电话:QQ122220961 手机:微信jiangc0019
地址:506, Floor 5, No. 498, Longfeng 1st Road, Longyuan Community, Longhua Street, Longhua District, Shenzhe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技术支持:
云梦吧网络资讯工作室
首页
一键拨号
联系我们
我的
联系我们